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醫療法專題研究一
Seminar on Medicial Law (Ⅰ) 
開課學期
109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陳聰富 
課號
LawILS7091 
課程識別碼
A41 M1010 
班次
 
學分
2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一8,9(15:30~17:20) 
上課地點
霖研六1703 
備註
與王明鉅合授
限碩士班以上
總人數上限:3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92LawILS7091_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學期之課程,以法院關於醫療事故之案件,作為討論之題材。每一週討論一則法院判決,先由學生分組報告,其後由王明鉅教授講授醫學分析,再由陳聰富教授講授法律分析。
本學期約可討論15則法院判決,對於各個判決進行深入檢討,以期同學掌握醫療事故案例之處理過程,及分析之切入點。 

課程目標
1.使同學瞭解醫療事故之發生原因與類型。
2.使同學瞭解醫療事故之分析方向與問題重心。
3.培養同學解決醫療糾紛之能力。 
課程要求
1.學生需出席上課參與討論,不得無故缺席。缺席二次以上者(含二次),無法獲得本課程之學分。
2.學生需撰寫期中課堂報告及期末書面報告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陳聰富,醫療責任的形成與展開,台大出版社,2019年。 
參考書目
待補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2/22  課程介紹 
第2週
3/01  學生報告準備 
第3週
3/08  1.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27號判決(顱內出血錯失緊急手術時間) 
第4週
3/15  2.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76號判決(足趾切除手術死亡案) 
第5週
3/22  3.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070號判決(車禍急診死亡) 
第6週
3/29  4.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700號判決(子宮搔刮人工流產手術、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264號判決) 
第7週
4/05  5.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55號判決(肺炎產生敗血症致死) 
第8週
4/12  6.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278號判決(牙醫植牙致死案) 
第9週
4/19  7.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3號判決(未安排心導管檢查及治療) 
第10週
4/26  8.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505號判決(毒性皮膚壞死症候群) 
第11週
5/03  9.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95年醫上字3號民事判決(兩腳麻木使用癲通治療案) 
第12週
5/10  10.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418號判決(拒絕以抗凝血劑藥物使患者無法止血、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89號判決) 
第13週
5/17  11.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436號判決(孢子菌類抗生素注射葡萄糖酸鈣、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048號判決) 
第14週
5/24  12.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081號判決(胸部X光檢查報告) 
第15週
5/31  13.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004號判決(車禍醫療致死、童綜合醫院) 
第16週
6/07  14.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36號判決(交通事故醫療死亡) 
第17週
6/14  15.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33號判決(鼻型雕塑手術)